新北市板橋區海山國民小學校外教學實施計劃
一、目的:
(一)培養學生校外見聞,倡導健康的休閒生活。
(二) 增進實際生活見聞和學校教學之應證,擴充學童知
識領域,提高教學效果。
二、依據:
(一)教育部公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教育部頒佈「生活教育實施方案」
(二)交通部訂定「學校團體乘坐汽車集體旅遊安全注意事項」
(三)新北市教育局頒布之「學生校外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三、實施原則:
(一)目標明確:校外教學應有明確目標,將教學內容融入學習活動中。
(二)計畫周延:教學設計應有周延計畫並切實執行。
(三)安全第一:應注重交通工具、活動方式、教學場所、節令氣候、飲食
衛生等公共安全,以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四、實施對象:本校 六年12班學生。
五、活動日期: 105年 6月4日(星期六)。
六、行程安排: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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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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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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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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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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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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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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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檢查&師長行前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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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新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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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
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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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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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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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宿、門票、交通工具:(委外辦理)
(一)食宿由學生自理,當天營養午餐退費,午餐自備,門票由學生以悠遊卡支付。
(二)交通工具標準規格一律依縣府所發佈之公報內容為準則,並訂定契約書,每班一車,各車詳予標示班別以資辦識。
八、安全維護及注意事項:
(一)加強行前安全教育囑咐學生處處小心,互相照顧及隨機應變的方法。
(二)要求車輛租賃公司選派優良駕駛,加強車況維護,並隨時注意旅途路況。
(三)參加活動的師生一律投保旅遊平安保險。
(四)各班級任老師在行前就參觀地的特色,對學生施予簡介,俾能充分掌握參觀重點,增加學習效果。
(五)各班備有醫藥箱(健康中心提供)學生攜帶健保卡。
(六)指導學生注意儀容、安全、禮儀、公德、秩序、合群、友愛等事項。
九、教學活動內容:
(配合六年級綜合第12冊文化起步)
(一) 兒童新樂園:9:00各組分組活動,並於11:40集合,在餐廳用餐時,朗讀每位家長寫給孩子的一封信,為童年進行告別儀式。
(二) 科教館導覽參觀
十、活動效果評量:
(一) 作文。
(二) 說話課聯絡教學、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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