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滿學校
~本校自99學年度起經教育局核定為額滿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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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改分發學校
改分發學校之交通 改分發學校之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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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圖示

一、本市海山國小100~108學年度經教育局核定為額滿學校,該校新生分發資格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分發順序: 1.學童及其父或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學童法定監護人)要在當年入學年之3月20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並有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依設籍先後順序分發就讀。 2.如依前述1之規定分發後,學校尚有缺額,則再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則改分發鄰近國民小學就讀。
(二)額滿國民小學學生數係參考最近三年新生平均報到率及每班至多三十四人計算。學校招收額滿後不再接受分發,學期中亦不受理學生轉入,其轉學或異動缺額應俟寒假後,依前述(一)分發順序辦理轉入。
(三)學齡兒童之兄弟姊妹已就讀改分發學校者,其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請,免遷戶籍而就讀該學校(已額滿學校除外)。

二、攜帶證明: 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張。並提出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以下文件的所有人必須是學童的直系尊親屬):
(一)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法規文件可免家訪。【不需家訪】
(二)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法規文件可免家訪。【不需家訪】
(三)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法規文件可免家訪。【不需家訪】
(四)與戶籍地同址,並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名之電費、水費或中華電信市話電話費單據(手機不行),三種擇一,請出具最近三個月或三期以內之連續單據。【不需家訪】

◎ 如有特殊狀況請洽詢海山國小註冊組(29545725#512)並由海山國小新生入學委員會審議。【需配合學校接受家訪】 依上開分發順序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則改分發鄰近之國小,由家長依規定自行選擇一所改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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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快優網‧『授權給:新北市海山國小』